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大塘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大塘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第二次)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3520496

征集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3640115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越秀区大塘街道,具体改造范围北起中山四路,南至文明,东靠德政中路,西临府学西街。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0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523万元。微改造总面积23公顷,涉及大塘社区、朝阳社区、文德社区、德政中社区等四个社区。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二)征集内容:本次征集内容为大塘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1)服务内容: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定额要求,受业主委托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完成造价站备案工作(包括施工总承包和三线迁改等),如造价站提出修改意见,需及时按照要求修改并保证造价站审核备案成功。编制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服务期限为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咨询费付清终结。

(2)服务要求:①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编制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对编制的造价成果文件的合理性、规范性负责;②及时提出图纸上存在的疑问,提醒委托人督促设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做好清单和图纸修改所对应的备忘记录;与委托人、设计人沟通设计优化措施方面的建议;③向委托人提供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及价格清单,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④按规定提交造价指标分析,分析主要工程量、分项(专项)工程造价指标的合理性、合规性;⑤根据委托人需要和项目施工标段的划分,分别进行招标控制价备案;⑥施工招标阶段,协助委托人回复招标答疑中有关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方面的投标人疑问。⑦施工准备阶段,参与委托人组织的工程图纸会审,协助委托人与承包人协商洽谈及解决有关工程量清单的问题;⑧在项目建设周期内,按照委托人要求宜配备不少于1名专业人员提供驻场服务。⑨在驻场服务期间,定期主动为委托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最新国家政策法规及行业规范等相关文件。如工作内容部分变动,费用不予调整,造价咨询单位不得拒绝相关工作。

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9.1982万元。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相关规定,造价咨询费按2523万元为基数计算,上限价9.1982万元。各投标人自报下浮率,下浮后的价格即为暂定合同价,结算按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并按照中标单位投标所报的下浮率计算,结算最终以越秀区财政评审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 5 月22日至5月28日。

(二)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 5月28日上午8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会议室二)。

(三)开标时间:2020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三)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

(四)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五)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1.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咨询合同和咨询成果复印件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2.业绩金额和日期以咨询成果证明文件为准。3.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是指: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中的任意一种)。

(六)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一、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和《个人健康承诺书》。

(七)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征集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九、资格审查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人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83520496,联系人:周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yuexiu.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五、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开征集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公开征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现将本项目在开评标期间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身体出现发热(高于37.3°C)、乏力、肌肉酸痛、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湖北地区及其他高风险地区未在广州隔离14天的或湖北低风险地区且未持湖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各类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开评标活动。

二、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安排1名投标人代表参与开标工作,投标人代表进入大楼前须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测量、身份证原件信息和防疫信息登记、填写承诺书(详见附件)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现场办理业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场。人流较多时,必须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征集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5 月 22 日

附件: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附件三 造价合同-大塘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doc

附件四 征集文件-大塘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