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各项工作,请示文件中需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区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和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请于4月22日前报送请示文件、项目表以及项目单行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报送至我委(粮食物资处),电子版同步发至政务邮箱。
附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联系人:蓝华菁 联系电话:83125851,电子邮箱:liangsc@gz.gov.cn)
注:此翻印文件与原文件有同等效力,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