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8〕14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定于5月20日起开展2020年度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6月2日(星期二),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的相关条件。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含企业基本情况(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2.发展规划、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等相关文件(企业正式发文,需加盖企业公章);
3.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企业正式发文,需加盖企业公章);
4.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5.知识产权产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6.获得的与知识产权、科技、经济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9.其它相关材料(参照申报书填表说明要求,加盖企业公章)。
四、相关要求
1.申报表填写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无误;申报表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请填“无”;
2.申报书填写完成后,连同相关附件及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提交至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50),并将全部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具体联系方式:
电话:020-28105461、28105462
邮箱:gddipa@126.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3楼312室
附件:1.被认定为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满2年的企业名单.docx
2.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docx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