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个千方百计”的精神,根据《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增城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增城区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偿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广州市增城区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偿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围绕《增城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中的“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相关措施对我区中小企业确定的奖励内容和条件要求,相应设立“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偿”措施,支持符合《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我区农业企业、科技企业、小微企业、农业种养殖大户和城乡创业者持续健康发展。

  二、补助内容及标准

  (一)风险补偿。对保险机构在《若干措施》生效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向我区企业提供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按每一季度末保险机构赔付率超过120%但不足150%的部分给予保险机构补偿。

  (二)保费补贴。对保险机构在《若干措施》生效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向我区企业提供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并获得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保费补贴的,对区内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借款人给予贷款本金1%的保费补贴(以具体合同保险费为上限),保费补贴由保险机构在向借款人出具保单时予以标明,在实际收取保费时先予以扣除,再由保险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三)以上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采取竞争方式,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补完即止。对同一时间签订保险合同、贷款合同且补偿资金余额不足以全额补助的,按贷款合同金额比例分配补偿资金。贷款的欠缴利息损失由银行承担。

  (四)企业可同时享受国家、省、市其他同类扶持政策;但与本区其他同类扶持政策重叠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补。如发现造假、骗补等非法行为的,要求退回奖补资金,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申报条件

  申请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的,保险机构须已承保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证保险和附加性保险的费率合计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借款人需为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纳税,未列入失信黑名单,贷款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风险补偿的,保险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保险机构书面申请公函及申请表(加盖公章):应写明申请补偿的金额、基本情况说明、受偿账号等;

  2.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收入明细情况表及对应的贷款合同、保险合同、银行账单及流水证明;

  4.赔付明细情况表及对应的贷款合同、保险合同、银行账单及流水证明;

  5.单独核算的收益表、利润表(应包含保费收入、赔付支出、费用支出及损益情况等准确的承保理赔数据);

  6.相关银行收到保险机构赔付的证明文件;

  7.享受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风险补偿证明(如有)。

  (二)申请保费补贴的,由保险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保险机构书面公函及申请表(加盖公章):应写明申请补贴的金额、基本情况说明、受偿账号等;

  2.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借款人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4.保费及核算补贴的明细表及对应的保险合同(保单)、贷款合同、银行账单及流水证明;

  5.享受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保费补贴证明。

  五、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提交申报。

  风险补偿由保险机构在完成保险赔付后,在申报受理时间内提出补偿申请;保费补贴由保险机构在向借款人出具保单时予以标明,并在实际收取保费时先予以扣除后,在申报受理时间内提出补贴申请。书面申请材料需按《申报指南》要求顺序编制一式三份(带封面)并加盖公章,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文件报送区发改局金融科(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zcjrsszx@gz.gov.cn)。

  (二)专业机构审核。涉及风险补偿的申请事项,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派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机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三)主管部门审核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提出补充的事项,直接通知申报单位补充材料。

  (四)项目公示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审核后拟安排的项目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处理意见。

  (五)资金拨付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申报时间

  自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至2021年1月31日。其中,风险补偿在每季度末的次月内提出申请;保费补贴在每月末的次月20日内提出申请。

  七、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科)

  联系人:郑平,电话:020-82753900

  地址: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331室

附件 :广州市增城区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偿资金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