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妇联改革、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基本职能,扎实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为荔湾区加快构建“一带两区”发展新格局、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贡献荔湾巾帼力量,荔湾区妇联在总结前六届荔湾区妇女儿童公益创投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开展“美荔妇联”第七届公益创投活动,充分发挥“妇女+社会组织+社会资源”的服务体系优势,不断提升妇女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7日

二、申报创投主体

申报和实施“美荔妇联”创投项目的主体是在广州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及独立银行帐号,能够规范进行专项资金独立管理,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服务发票。

(四)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具备开展公益慈善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五)申报前一年内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申报前两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六)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在4A及以上或被评为“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七)有承接过广州市各级妇联公益创投项目且项目评估获得优秀结果的申报主体享有优先权。

三、创投项目申报类型、规模及要求

(一)家庭文化建设与志愿服务类

1.主要服务内容

坚持党建引领,结合荔湾区妇联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及推动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的工作部署,聚焦社会主义新时代下荔湾区家庭精神文明建设需求,加强荔湾区文明家庭家风建设以及推动巾帼志愿服务。

1)项目实施方能够充分利用荔湾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社区家长学校”、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工作阵地优势,开展“书香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不让毒品进我家”等家庭文化建设系列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多元化服务形式打造荔湾区家庭文化建设“妇”字号品牌,弘扬新时代家风文化,以“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促进全荔湾良好社会风气。

(2)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承接单位通过招募妇女、亲子志愿者,组建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伍,搭建志愿服务参与平台,推动辖区内妇女群体及家庭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及社会治理服务,关爱困境儿童、妇女及困难群体等,提升妇女儿童福祉,建设幸福家庭。

2.资助规模

资助1个项目,28万。

实施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

3.申报要求

(1)由符合创投主体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申报。

2)配备不少于3名具有社工资质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兼职督导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备不少于2年的相关社会服务实务经验,鼓励多配备有相应服务资质的人员。

3)要求配套相应的办公场地,项目实施期间确保能联动“妇女之家”“社区家长学校”等妇联工作阵地开展活动。

(4)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讲座、沙龙、分享会等,全年至少要开展20场(线上线下相结合),覆盖全区80%以上街道,每场时长不少于1.5小时,服务人次平均每场不少于100人。

(5)为家庭教育讲师开展培训课程,培训家庭教育讲师不少于30人。

(6)组建一支巾帼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志愿者服务特长建立各类服务小组,推动妇女志愿服务品牌建设,持续开展志愿服务;因疫情防控工作或公共突发事件时组建巾帼志愿服务突击队,由区妇联统一调度开展工作。

(7)配套不少于30%的项目自筹经费。

(8)与区妇联有合作基础或有承接过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经验的社会组织优先。

(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类

1.主要服务内容

为荔湾区家庭关系紧张或破裂、离婚创伤、出现家庭暴力、家庭变故(涉案或意外)等弱势妇女儿童及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权益维护、家庭矛盾调解以及救助帮扶等专业服务,主要包括:维权法律服务、婚姻家庭纠纷专业调解服务、维权心理辅导服务、社区普法宣传教育服务等。

2.资助规模

资助1个项目,17万。

实施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

3.申报要求

(1)由符合创投主体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申报。

(2)配备至少3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名法律专业、1名心理咨询专业以及1名社工专业(持有中级社工师证),兼职督导1名。执行团队应具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相关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策划、管理协调能力。

(3)要求配套相应的办公场地和活动场所。

(4)维权咨询、调节及心理辅导服务建档率达到100%,建立一支跨专业综合性服务团队,探索建立个案服务管理机制,协助妇联推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的恒常化、规范化、可持续化运作,汇集个案分析,推动服务广泛宣传。

(5)配套不少于30%的项目自筹经费。

(6)与区妇联有合作基础或有承接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经验的社会组织优先。

(三)关爱妇女儿童及女性素质提升类

1.主要服务内容

立足荔湾实际,贯彻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围绕保就业促增收、增能赋能,面向荔湾女性群体开展女性素质提升工程,帮扶困难妇女家庭,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做好消费扶贫宣传,主要包括:面向荔湾区妇女群体,开展婚姻家庭、健康生活、幸福人生、环保生活等体验活动,提升广大妇女的幸福感与获得感;面向荔湾区困境家庭妇女群体,开展劳动技能、人际交往、就业创业等能力建设主题培训,为困境妇女增能赋权,提升困境妇女群体的自助能力,搭建支持网络,为妇女和家庭提供优质专业的公益服务。

2.资助规模

资助1个项目,15万。

实施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1年9月。

3.申报要求

(1)由符合创投主体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申报。

(2)配备不少于3名具有社工资质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兼职督导1名。工作人员具备不少于2年的相关社会服务实务经验,鼓励多配备有相应服务资质的人员。

(3)配套不少于30%的项目自筹经费。

(4)项目根据群体实际需求开展,服务下沉社区。全年开展活动或培训数量不少于15场,每场活动人数不少于30人。

(5)与区妇联有合作基础或有承接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经验的社会组织优先。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由各申报单位组织提交项目申请资料。提交的申请材料报包括:

(一)《荔湾区“美荔妇联”第七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文件可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荔湾女性”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阅下载。

(二)相关材料

1.登记管理机构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

2.已核准的社会组织章程(扫描件)。

3.财务情况说明(提供上一年度机构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会计报表证明等,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交)。

4.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记录(近3年)。

5.已成立机构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或品牌社会组织的,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6.广州市各级妇联公益创投项目且项目评估获得优秀结果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五、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其中文件原件以扫描形式提交)于2021年9月17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lwqflbgs@126.com进行申报,申报文件及邮件主题名称:荔湾区“美荔妇联”第七届公益创投申报+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程序  

(一)项目初审。由评审专家组进行项目初审,待项目初审通过后(届时会有邮件通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评审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与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完全一致)于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二)项目立项评审会。公益创投工作小组将于2021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展项目立项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现场复评工作,从中择优评选出拟资助项目并进行公示。

七、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期限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项目一经确定,由区妇联与创投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资助合同,按进度拨付资助资金,并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项目实时做好过程监督及中、末期评估、项目总结等相关工作。

(二)为推动创投主体服务落地社区,创投项目申报要求社会组织与荔湾区各基层妇女组织进行联动,申报书须加盖荔湾区内街道妇联或妇委会的合作意见。

八、咨询电话

荔湾区妇联:熊女士81503098、李女士81509402

 

附件:

1.荔湾区“美荔妇联”第七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自查表

2.荔湾区“美荔妇联”第七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广州市荔湾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9月6日

 

 

附件1:荔湾区“美荔妇联”第七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自查表.docx

附件2:荔湾区“美荔妇联”第七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