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的委托,对荔湾湖公园中心应急避护场所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20200010YJBX
二、 采购项目名称:荔湾湖公园中心应急避护场所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8.9万元
四、 采购数量:1 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荔湾湖公园中心应急避护场所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二)服务期: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供应商资格: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等情况,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
(六)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登记及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说明:采购代理将核对投标登记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投标登记。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期间每日09:30-11:30,14:3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自编1号一楼101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日14:00-14:30。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14:30。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自编1号会议室
十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日14:30。
十三、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自编1号会议室
十四、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6日止。
十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192号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812903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自编1号
邮编:510000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20)81569388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