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广州教育学会: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我市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强师工程”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对象

  2020年度省“强师工程”项目分为中小学教师教育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两类项目,每类项目均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中小学教师教育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面向我市公民办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及教育科研机构在岗的教师和教研人员。

  (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

  重点项目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人员,申报人须具有高级职称;一般项目面向我市在岗教师,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申报要求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上水平、全国有影响”要求,紧紧围绕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加强发展战略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作用,努力打造“世界前列、全国一流、广州特色、示范引领”的现代化教育。

  (二)中小学教师教育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者研究选题要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重点项目应侧重教育发展战略、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等领域的研究。一般项目应围绕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注重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提升,注重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和团队的培育。

  (三)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研究,基础理论研究要突出创新性和时代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研究要重点关注广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项目申报人一般按照课题指南(附件2)所列示的课题题目,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进行选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目,但须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密切相关。

  (三)项目申请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市)立项资助,不能进行重复申报。凡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同等条件下,曾主持完成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已有较高水平教科研成果基础或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和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对象的申报项目可优先推荐。近两年内已主持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者原则上只能申报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超过2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分类评审,相互不能转换。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3年,研究开始时间已立项通知书为准。

  (四)参照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实行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市各单位申报省“强师工程”项目时,需在申请书的预期成果部分明确课题研究的预期目标。

  二、申报限额

  (一)中小学教师教育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市71个项目推荐名额,资助总经费101万元。我市拟推荐重点项目7个,每个项目资助3万元;拟推荐一般项目64项,每个项目资助1.25万元。

  各区教育局可各推荐申报重点项目1个和一般项目8个,局属各单位可各推荐申报2个项目(重点项目不超过1个),市教研院、广州教育学会可各推荐申报4个项目(重点项目不超2个)。各单位须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市15个一般项目推荐名额。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广州教育学会可各推荐申报一般项目2个,各单位须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重点研究基地可各推荐申报重点项目1项。

  三、推荐程序

  (一)组织申报。区教育局和局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做好本单位申报组织工作,从研究领域、选题方向、研究方案等方面对申报者进行指导。中小学教师教育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者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基础教育)》(简称《申请书》)(2018版)(附件2);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者填写《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附件3)。区教育局和局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在申报限额范围内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推荐,并按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和《申报书》(双面打印,各一式2份),2.本单位推荐项目的公文及《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各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以“单位名称+申报省强师工程项目”命名发到gzjyky@126.com。区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汇总报送我局科研处。局属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局科研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7日,中小学教师教育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

  (二)形式审查和竞争性评审。我局将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

  (三)限额择优推荐。我局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省教育厅分配给我市的推荐数量和经费总额,提出推荐立项项目名单及资助额度,并按规定向省教育厅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按照有关时间要求和工作说明及时组织指导协调做好申报工作,认真核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并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不按照时间进度及相关要求提交电子文档、纸质材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逾期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 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 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有            关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3.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4.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

  5.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6.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0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22;

  市教研院陈志雄,联系电话:8335569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