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广州生态环境保护图鉴制作及宣传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生态环境保护图鉴制作及宣传服务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6日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附件1《广州环保图鉴制作及宣传服务项目需求书》
五、项目经费
服务经费不超过35万元,拟采取跨年分期支付方式执行。
六、服务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服务团队的要求。
1.具有多媒体设计服务资质,有优秀的策划、设计和制作能力,有丰富的新媒体平台宣传资源。
2.服务团队有制作城市展览图鉴、志鉴、专题性图鉴等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报价承诺函(见附件3);
4.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5.以往承接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
报送材料纸质件需一式五份并加盖骑缝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704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与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020-83203196。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响应文件进行询价比选后确定,结果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张小姐 020-83203196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报名的服务机构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广州生态环境保护图鉴制作及宣传服务项目需求书.doc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