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工作部署,不断改善城市环境和功能,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群众满意的美丽社区,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经区政府同意,对多宝街天佑社区实施老旧社区微改造。根据《招投标法》、《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代建资格的单位参与承接此项目代建业务,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单位承办本工程项目的代建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多宝街天佑社区微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1999.61万元。

  二、服务内容

  对多宝街天佑社区微改造项目进行项目代建。自中标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从工程建设管理的经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近3年内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成员均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要专业人员或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工程师等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所持资格证书应与在项目管理团队中的工作职能相对应,并具有且8年以上工程项目现场实施经验。

  (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技术、管理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五)代建项目部主要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抽调(必要时需要建设业主同意方可),并承诺只代建本项目一个工程。

  (六)有廉政建设承诺和经济处罚措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和计价方式

  (一)本次询价的计费方式采用总价包干形式,中标单位根据询价文件的内容,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在34.99万元最高限价(下浮不超过20%),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总包价格、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并以荔湾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最终结算价。

  (二)报送的总价应包括完成报价文件中所承诺的有关服务计划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的总价。

  五、比选原则

  本次询价的比选工作,由多宝街招评标综合工作小组实施。比选原则如下:

  (一)本次询价必须有3个或3个以上投标人报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二)由多宝街招评标综合工作小组根据询价公告第三条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均视为无效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采用综合评比的方法由多宝街招评标综合工作小组按照《多宝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评标综合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投票决定。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由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四)多宝街招评标综合工作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报价有异常,该投标人本次询价视为无效。若最终投标人数少于3人,则重新组织询价。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报价文件编制规范、签署合格、报价唯一固定、报价无重大漏项及重大不合理。

  (二)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报价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封口须以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否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三)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报价文件的空隙。外面标注“项目名称”、“报价文件”和“报价单位”等字样。

  (四)报价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内容(复印件、截图证明等)须清晰可见,模糊不清晰的则当无效材料处理。报价文件须附上材料目录(附页码)。

  (五)完整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4、招标代理包意向报价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5、同类业绩情况汇总表(原件),须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配备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须附相关人员对应的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7、承诺书(原件);

  8、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至1月10日16:30。

      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月10日 14:00-16:30,逾期恕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丛桂路190号首层城管科。

  (三)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四)报名联系人:肖先生,电话:020-81707458

  八、发包通知

  采用电话通知方式,未中标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九、签订合同

  (一)中标单位在收到发包通知后三天内未能向询价单位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本中标承包权,询价单位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他中标单位。本询价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报价文件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二)服务合同根据代建项目类别选择相应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优先使用。合同及最终合同价以荔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意见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报价书

            2.  服务承诺及声明函

多宝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3日 

  附件1:

  报  价  书

  致: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

  一、我方获悉贵单位发布的询价公告,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询价文件及有关附件。

  二、根据你单位发布《荔湾区多宝街天佑社区微改造项目

  代建服务询价公告》经踏查项目现场,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    )报价(施工费下浮率为     %);我方承诺按上述询价公告要求承担该工程项目的代建服务。在合同实施期间,上述报价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技术服务等成本的价格变动以及工程量变化等其他因素而作任何调整,并同意合同及最终合同价按荔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意见为准。

  三、一旦我方报价,我方保证按上述询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工作成果。

  四、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单位的确认候选通知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人(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日期: 2020年  月  日

  附件2:

  服务承诺及声明函

  致: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

  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询价文件,并无异议。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

  一、愿以人民币            (小写:¥       )并按上述贵方提出的质量标准和工期、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方报价书包含了全部工作内容,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对报价中未有明确列述、市场变化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均视为已考虑到并包括在报价总价之内,中标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二、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询价函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清晰理解贵方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三、我方承诺在本次报价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四、我方完全理解贵方将不受任何我方报名的约束。

  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承诺函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

  七、我方对本项目费用的结算方法承诺如下:同意按照合同支付方式支付。

  八、我方就参加本项目询价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中标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