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事主体:
为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深入推动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穗天府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2年支持金融业落户、商贸业落户、购买办公用房奖励等具体政策条款的申报工作,相关内容如下:
一、申报的政策
《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的第12项、第13项中的第(4)点、第14项、第52项条款。
二、申报受理时间
2022年7月11日至7月22日。
三、支持对象
政策支持对象是在天河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联合体),在本区注册或运营的金融类机构。
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详见各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
四、限制情形
(一)同一支持对象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或项目重复申请支持。
(二)支持对象同一事项或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本专项资金不再支持。
(三)获支持年度在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有处罚、失信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正在立案阶段、涉及传销、非法集资等情况的企业,本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四)申报单位和组织申报本专项资金支持,应承诺五年内不将注册登记地址迁出天河区,不改变在天河区原有的纳税纳统义务。如有违反应全额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可同时登录“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zjth/tzth/tzzc/thzc/content/post_6935324.html)查看政策原文和政策解读等信息。
(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请登陆“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thzwb.thnet.gov.cn/policy)进行注册登记。
1、点击首页的【兑现申报】进入政策兑现的事项搜索页面。
2、搜索相应事项,点击【办事指南】查看事项详情。
3、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可点事项名称后的【立即申办】按钮。
4、点击【立即申办】按钮后,跳转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页面(选择法人登录),如果已经登录则跳转到申报页面。
5、根据申报页面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
备注:所有上传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照复印件须加盖印章或写明“与原件相符”,扫描件应能清晰辨别内容且为文字正向。请各申报单位保留相关材料备查,接到关于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区商务金融局指定科室,请确保网上上传材料与线下递交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六、政策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 政策第12项 支持金融业重点企业落户:金融发展科,020-38622969。
2. 政策第13项中的第(4)点 租赁办公用房支持:金融发展科,020-3862969。
3. 政策第14项 支持现代商贸业重点企业落户:(批发业、零售业企业)商务发展科,020-38622875;(住宿业、餐饮业企业)消费促进科,020-38623718;(商贸载体运营方)消费促进科,020-38623568。
4. 政策第52项 支持金融市场交易平台:金融发展科,020-3862969。
特此通知。
附件:1.各项目办事指南(共3份)
2.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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