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10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有关行业企业(机构)申报,并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个类别的单位,原则上应已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三、各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提交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12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可编辑电子文件一式一份)连同推荐意见报送我局(生产服务业处)。
四、相关电子文档可通过我局官网(http://gxj.gz.gov.cn)“要闻—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1032号).pdf》
附件:
1: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doc
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pdf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3日
(联系人:徐济光,联系电话:83123965,电子邮箱:scfwy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