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穗天府规〔2020〕3号)有关规定和我局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2022年绿色发展政策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条款

  本申报通知所涉及的政策条款为《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的第53、54条。

  二、申报受理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6月30日

  三、支持对象

  政策支持对象是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企业和机构,实施绿色应用项目的企业或单位,提升能源利用水平的用能单位。

  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详见各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

  四、限制情形

  (一)同一支持对象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或项目重复申请支持。

  (二)支持对象同一事项或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本专项资金不再支持。

  (三)获支持年度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企业,本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四)申报单位和组织申报本专项资金支持,应承诺五年内不将注册登记地址迁出天河区,不改变在天河区原有的纳税纳统义务。如有违反应全额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可登录“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zjth/tzth/tzzc/thzc/content/post_6935324.html)查看政策原文和政策解读等信息。

  (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请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thzwb.thnet.gov.cn/policy)进行注册登记。

  1、点击首页的【兑现申报】进入政策兑现的事项搜索页面。

  2、搜索相应事项,点击【办事指南】查看事项详情。

  3、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可点事项名称后的【立即申办】按钮。

  4、点击【立即申办】按钮后,跳转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页面,如果已经登录则跳转到申报页面。

  5、根据申报页面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请办事人员在平台上及时查看反馈结果,及时按要求更改或补齐资料)。

  6、接到关于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指定地点,请确保网上上传材料与线下递交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六、政策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政策第53、54条:粮食能源和物资储备科,020-38624992。

  特此通知。

 

  附件:

  1.天河区政策兑现事项办事指南(支持绿色应用项目).doc

  2.天河区政策兑现事项办事指南(支持提升能源利用水平).doc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