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0〕2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9号)有关要求,现开展2021年疫情防控综合项目企业境外参展和企业线上参展事项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组织工作,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核查,于2021年2月9日(星期二)将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至市商务局(贸发处)。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1年疫情防控综合项目企业境外参展和企业线上参展事项初审意见汇总表

  2. 2021年疫情防控综合项目企业境外参展和企业线上参展事项申报指引    

  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点击下载所有附件.docx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1月25日

 

  (联系人:何兵;联系电话:88902120,邮箱:hebing@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