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促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花科工商信规字[2022]1号)要求,为做好该办法第十条“场地改造建设补贴”政策兑现工作,决定开展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场地改造建设补贴预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对利用率低的写字楼、旧厂房和闲置厂房进行功能转化和盘活,改造成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花都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申报单位所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须在花都辖区内,并已登记或拟下一步列入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培育单位。
(三)拥有物业产权清晰的写字楼、旧厂房和闲置厂房,并改造成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三、申报时间
预申请常年受理,且须于场地开始改造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四、扶持措施
(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场地改造项目,按建设(包括建筑物修建、建筑装修、园区双创环境提升等投入)总投资额最高不超过30%比例给予一次性事后补贴。每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获得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场地改造项目预申请,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获得省级科技孵化载体认定后进行补贴。补贴期从政策生效之日起至获得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之日止核算。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花都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场地改造建设补贴预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所在镇街(管委会)。由镇街(管委会)出具推荐意见后报至区科技主管部门,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kxzx@126.com。
(二)请各镇街(管委会)积极挖掘辖区内孵化资源和创新创业要素,组织动员孵化载体申报,并对改造项目有无环境、质量和安全等方面予以重点把关。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1、各镇街(管委会)联系方式(见附件2)。
2、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李潮兴、花婷婷,36885086。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701办公室,地址:花都区天贵路67号。
附件:
1.花都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场地改造建设补贴预申请表.docx
3.《广州市花都区促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