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中职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请各区、校组织申报省网络学习空间优秀单位及优秀个人,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为主。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类别
(1)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区域;
(2)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
(3)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教师。
(二)遴选推荐方式
采取区域和学校自主申报、逐级遴选推荐的方式。
(1)自主申报。区域和学校可自主向上级组织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市属高校、局属学校直接向市级组织单位提交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可直接进入市级遴选,原则上每所学校推荐优秀教师不超过3名)。已获得全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的单位不再申报。推荐优秀区域时至少推荐1所该区域的学校作为其支撑案例。
(2)区推荐。由区制定本地区的推荐遴选工作方案,组织所属学校自主申报。经区遴选,统一送市,原则上,区推荐优秀学校不超过10所,优秀教师不超过30名,已获得全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推荐的区域和学校所认定的“人人通”平台必须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或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4)市级遴选与推荐。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高校、局属学校的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选,遴选申报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区域、优秀学校、优秀教师名单。
(三)遴选名额
(1)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区域:3个地区;
(2)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15所学校;
(3)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个人:30名。
三、时间安排
(一)建立工作联系。2021年8月30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高校、局属学校提交活动工作联系信息。
(二)优秀推荐遴选与推荐。2021年9月3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高校、局属学校参照各类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评价指标(附件2-4)推荐空间应用优秀单位和个人材料。我局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等方式,综合评定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各类优秀名单,并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本次网络学习空间活动优秀遴选活动由广州市电化教育馆具体负责实施,活动Q群806658049,组织者及拟申报人员请务必及时加入,了解活动具体信息与动态。
(一)材料提交
1.2021年8月30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级高校、局属学校提交活动工作联系表(附件5,同时提交可编辑文档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2.2021年9月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级高校、局属学校填报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推荐汇总表(附件6,同时提交可编辑文档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2)各单位或个人须提交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申报表(附件7、8)。
(3)每个空间应用须报送《空间应用情况介绍文档》(图文并茂)、空间介绍视频(时长不超8分钟)。
(4)每个空间应用须提交1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案例,案例可从空间常态化应用、空间全面应用、空间创新应用(含数据分析等)等方面选取一到两个维度展开,案例以文档、图片、视频等形式呈现。
具体提交方式见活动群信息。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航
联系电话:18928753805
六、活动要求
(一)市教育局负责活动的总体统筹、组织协调,市电教馆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区须高度重视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工作,按照《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将该项工作作为信息化工作重要抓手及其他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七、其他事项
(一)网络学习空间中所发布的信息、上传的文章、资源等一切内容均不得有版权争议或任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或被举报,经核实后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相关责任由活动参与者自行承担。
(二)活动将面向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区域、优秀学校和优秀教师颁发证书,相关信息以活动参与者申报材料为准,请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三)本文附件不随正文下发,正文及附件可在市教育局网站或广州市电化教育馆网站下载。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
2.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评价指标
3.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评价指标
4.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教师评价指标
5.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工作联系表
6.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推荐汇总表
7.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区域(学校)申报表
8.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教师申报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