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18年)》(穗财采〔2018〕328号)和我局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取一家资质优秀、经验丰富、信誉度高的影视制作单位来承接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就业创业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就业创业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比选控制价格:人民币16.5万元。
(四)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1月30日(共3个工作日)。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高度概括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反映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如何在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政策宣传、实施能力提升、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扶持创业、健全保障体系等多个方面把创新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落实到位。
(二)主要需求
1.时长15分钟以内宣传片一部,质量达到高清2K/2048×1080,同时提供1080P、720P质量各一版,MP4格式。
2.视频片的文稿撰写、策划创意方案、执导、摄制、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视频资料整理等一系列有关制作方案的所有内容由中标人负责制作完成。
3.中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采购人要求修订完善创意脚本,直至得到采购人最终认可为止,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在成品完成时,应根据采购人项目要求进行评审及修订完善,直到采购人最终认可为止。
4.中标人应在确保没有触犯版权问题的前提下,且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在片中使用第三方影像素材、音乐素材和其它素材。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
5.中标人应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成品并交付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特殊交片时间要求,应双方进行协商后确认。
6.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设计并制作的宣传中所包含的创意、设计、图形、图片、文字等,其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将任何形式的版权转让给第三方。
7.中标人应承诺视频片中无版权上的瑕疵或争议,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诉,采购人概不负责,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三、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效存续的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制作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2.具有编辑、策划和音频制作专业能力的传媒公司,含各类音、视频系列制作、音视频产品投放等业务范围,负责政府部门类宣传片制作项目案例不少于10个。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报名资料
1.报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附件1),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项目方案。
3.业绩一览表(附件2)。
4.比选报价书(附件3)。
5.《承诺书》(附件4)。
6.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资料提交纸质版1正本,5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报名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公章并密封,密封袋外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报名资料时当场出示)和复印件(装入密封袋内)。
4.报名资料应确保各项信息都在有效期内。
四、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11月30日,08: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447号209室,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五、比选评分方式
(一)比选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由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比选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
(二)中选原则:以技术、商务、价格三者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
(三)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合计 |
权重 |
50% |
30% |
20% |
100% |
分值 |
50 |
30 |
20 |
100 |
六、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军豪
联系电话:83638156
附件:
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