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等相关规定,为加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建设,现公开征集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经济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或经济专业正高(教授、研究员等)职称3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六)同等条件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高等院校校长(院长)、科研单位所长、领军人才优先入选评审专家库。
上述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6月30日。
二、征集方式
职称评审专家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
三、征集流程
(一)个人申请。2021年7月14日至8月31日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专题(网址:http://gxj.gz.gov.cn/zt/gzsgjjjszgps/index.html)下载填写《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申请表》(附件1)和《职称评审专家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相关证书复印件、能够反映申请人专业技术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各1式1份。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员需将《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申请表》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并签署意见、盖章。推荐不同专业组或评审专业超过3名(含3名)以上人选的,请给予排序。
(三)评委会办公室审定。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择优选聘,并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员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经单位审核盖章的所有纸质材料扫描版和《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申请表》WORD版邮件至我办公室。
联系电话:姚志刚020-83757101
电子邮箱:teaxm@gz.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4楼
邮编:510030。
附件:
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