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有关要求,现制定印发《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创造质量。

  二、从2021年起,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的受理、审核工作已经下放到各区知识产权局,请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申报系统中正确选择注册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证、学生证所在的区域,以免影响申报和审批进度。各区知识产权

  局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1.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docx

  2.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