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号)有关要求,现制定印发《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创造质量。
二、从2021年起,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的受理、审核工作已经下放到各区知识产权局,请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申报系统中正确选择注册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证、学生证所在的区域,以免影响申报和审批进度。各区知识产权
局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1.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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