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推进家政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的通知》(穗家服函〔2020〕1号)、《广州市推进家政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州市街道(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穗家服函〔2020〕1号)要求,对广州市夏港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夏港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运营项目
二、服务期限:2020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预算限额:本项目每年最高限价为20万元。
2、打造“服务+培训+就业+权益保护”四大功能模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日常业务管理应使用或对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街道、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4、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由夏港街道提供场地支持,双方签订运营合作协议。
3、服务站需指派常驻人员2人以上(管理员和工作人员),通过基层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100%。
4、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投诉流程等公开上墙。
6、客户回访率100%,客户对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客户投诉必须有回应、有记录,出现责任事故,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处置。
7、积极组织对家政服务员的技能培训,岗前培训率达100%,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回炉”培训1次;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负责人、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
8、提供一定数量的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招聘至少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所在街道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提交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没有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一)中标单位的组织机构必须完整,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足以满足招标人需求。
(二)中标单位的派驻服务人员发生的各种事件、事故:包括人身伤害、工伤、治安、交通、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招标单位无关。
(三)中标单位在管理服务期间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四)中标单位应严格按广州市劳动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用人,出现劳资纠纷,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劳动部门开出的处罚及赔付,招标单位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
(六)中标单位不得在合同期内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发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被取消营业执照的,招标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在中标单位工作范围内,如有公共设施损毁、丢失,则按原价赔偿。
1、需递交报价表、营业执照或法人代表证明、三年财务报表、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5日前,超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概不受理;
4、递交方式:报价文件需密封报送,信封上写明(广州市夏港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运营项目报价文件字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初定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