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创业培训补贴申报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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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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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创业培训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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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 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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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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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对象 |
为具有创业需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包括创办企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两个模块)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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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
一、申请单位注册地为海珠辖区内,且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二、培训机构根据区人社部门要求负责本机构承接的创业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劳动者开展免费创业培训; 三、参训人员须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劳动者参加同一模块的创业培训,只能申请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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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
一、创办企业培训每人补贴1200元; 二、网络创业培训每人补贴2000元; 三、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评审通过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每人最高可补贴2800元,补贴标准的具体金额按照省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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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期限 |
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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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程序 |
一、培训机构每月1-10日前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YCZG,创业培训补贴)按要求填报单位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所需的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二、提交申请后区人社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区人社部门对补贴名单进行公示; 四、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将资金拨付至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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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
一、补贴对象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二、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 注: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创业培训档案,将相关资料归档,已备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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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窗口 |
窗口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202室 |
020-84295641 020-89447945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假日除外。 |
公交:中信乐涛苑站(247、8、182、229路); 地铁:鹭江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