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jpg

各区(含广州空港经济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加快推进建筑业现代化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17〕14 号),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我局拟组建广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从事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审图、施工、监理、部品部件生产、检测、造价、咨询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在装配式建筑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学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业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5年以上;
  3.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研究或标准规范编制。
  (三)熟悉装配式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四)自愿接受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专家库专家的相关管理。
  三、专家职责
  (一)积极支持和参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规范、专项规划、政策文件的编制,为我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供技术支撑;
  (二)积极支持和参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检查督导、考核、课题研究、专业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三)积极向市、区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机构委托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区、各单位认真做好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工作,动员本区、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于2020年2月17日前将《广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职称、学历、业绩等)纸质版一式 2 份寄送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B座20层绿色建筑推广科),电子版(含照片的Word格式)同时发送至lvjiantuiguang@163.com
  (二)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核实信息,审核通过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广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
  附件:广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表.docx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7日


(联系人:曾熠宇,马文宇;联系电话:83124953,8130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