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创新区东山口片区建设项目(东山印象)施工图审查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创新区东山口片区建设项目(东山印象)施工图审查服务(第二次)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3520496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庙前西街、均益路、东华东路(龟岗大马路至东华南路)。

四、项目概况:对越秀区创新区东山口片区庙前西街、均益路、东华东路(龟岗大马路至东华南路)等进行建筑立面提升、车行道铺装、人行道铺装、招牌统一提升优化、给排水提升改造、电气照明提升、景观绿化提升、三线改造、房屋天面改造、标识系统等,最高层数为16层,路径长度约900米,面积约20000㎡。项目总投资约为3221.21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二)征集内容:本次征集内容为创新区东山口片区建设项目(东山印象)施工图审查服务(第二次),具体如下:

(1)服务内容: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施工图审查完成止,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图审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审查合格书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图审查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2)服务要求:依法协助委托人实施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工作,为保证项目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服务单位须尽快进入角色,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如审查内容部分变动,审查费用不予调整,审查单位不得拒绝审查工作。

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8.51万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28日。

(二)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

(四)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五)投标人近3年承担过房屋建筑类施工图审查业务的业绩证明(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图审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

(六)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注: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征集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九、资格审查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人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83520496,联系人:周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http://www.zjjl.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征集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10月2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项目征集人、征集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向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征集文件的编写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征集文件创新区东山口片区建设项目(东山印象)施工图审查服务(第二次).doc

创新区东山口片区建设项目(东山印象)图纸审查合同(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