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广州市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实施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实施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二、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广州市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负责的荔湾区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等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2.建设地点:荔湾区。
3.服务期限:合同起始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或累计完成服务费用金额达到99万元。
三、服务内容及质量
服务内容:依法组织本项目全过程的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依法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依法完成招标公告发布,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依法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具体的服务内容及质量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2.本项目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3.报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4.本次询比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服务费计取: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下浮率(0%至20%内)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服务收费按服务收费基准价乘以(1-下浮率)进行计取。结算时下浮率(为中选人报价所报下浮率)不变,若结算价超过签约合同价,则按照签约合同价包干。招标代理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公告费、专家评标劳务费、交通费、餐费及与招投标相关工作等各项工作的全部费用。最终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相关部门审定为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可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相关标准进行计价。
2.结算方式:每个任务单独立结算,结算金额为按“1.服务费计取”中计费标准作为服务费用计算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且不得超过中选价。如两年内累计完成服务费用超过合同价的,按合同价包干,则该服务合同自然终止。
3.支付方式:每个任务单工作量完成,业主验收合格后,由该招标任务单的中标单位及时支付对应的代理服务费。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0年3月 20 日至2020年3月24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0年3月 20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0年3月 24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0年3月 25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大冲口聚兴大街5号4楼,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81706408
询比代理单位: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梁先生
联系电话:18928782297 13672479435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
2020年3月20日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实施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询比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