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0〕261 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区组织各辖区内企业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把申报材料交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审核原件后,于9月9号前把企业申报纸质资料一式四份和电子数据材料(电子文本一份、影像材料光盘两张)报市商务局(贸发处),并提交初审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粤商务贸函〔2020〕261 号)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9月4日

  (联系人:林岚、谢欲云,电话:81096078、81305659,邮箱:linlan@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