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的通知》(穗埔府规〔2021〕16号)和《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标准化和质量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市监规字〔2021〕1号),为全面推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美妆产业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人才重要支撑作用,现面向全国征集美妆产业领域质量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科学和全面覆盖相关学科的原则进行征集。
二、征集对象
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化妆品检验机构、药品检验机构等单位,行业协会、技术联盟等机构,涉及化妆品及原料研发、生产、检验检测、安全及功效评价等相关领域的质量专家。
三、征集条件
专家遴选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熟悉化妆品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等;
(三)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化学、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检验检测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5年以上;
(四)在化妆品原料和配方、生产工艺、毒理、皮肤科学、化学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业务水平,在相应专业岗位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质量管理经验;
(五)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化妆品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以及其他质量方面的科研、评审等工作;
(六)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审、服务等工作。
四、优先入选条件
1.入选各级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的化妆品及相关领域评审专家。
2.主持过化妆品及相关领域相关科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的学科带头人或主要责任人。
3.在标准文本“前言”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的人员参与化妆品及相关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的。
五、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社会公开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被推荐人应填写《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美妆产业领域质量专家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质量管理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此前已进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标准专家库的专家无需重复提交申请,默认入选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美妆产业领域质量专家。
六、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截至2021年12月5日。请推荐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并连同相关质版证明材料纸一式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处。同时,将电子扫描版资料报送至邮箱:hpscyhc@gdd.gov.cn。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推荐情况统一组织遴选。
联系人:禤文帅;联系电话:020-83271412
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708室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美妆产业领域质量专家申报表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
附件1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美妆产业领域质量专家
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免冠彩色 大一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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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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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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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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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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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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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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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的化妆品或相关领域质量研究、质量管理组织及任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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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
(包括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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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或相关领域质量研究、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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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成果及突出贡献 |
(主要内容包括:从事过的化妆品或相关领域科研工作、发表的论文/专著、取得的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质量研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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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意见 |
本人填写全部内容和材料属实,并对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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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