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我区品质强区、标准强区建设,持续推广群众性质量创新活动,大力弘扬“黄埔工匠”精神,不断提升全员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第3款及其《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现就征集2021年度广州市黄埔区质量推广示范资助项目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者和项目应符合《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1.项目发生和资金申报时的登记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应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上一年度因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组织不得申报。
3.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已申请本区其他扶持政策(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不再予以支持。
4.同一事项有多个主体符合申报者要求的,应明确由一个主体作为主申报单位,并在申报材料中列明涉及协助单位。
(二)本次示范资助分行业协会组和企业组2个组别。 行业协会组包括协会、学会、联盟以及孵化器、园区运营机构。企业组包括区行业协会以外的其他机构和单家企业。
(三)申请本资助即视为同意质量强区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在宣传工作中免费使用项目信息及项目照片、视频等内容。
二、申报范围
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只能申报一个领域。具体如下:
(一)区域性重大质量交流活动(含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标准化):2021年度,由申报者举办或承办的省级以上(含粤港澳、穗港澳、大湾区范围)质量相关主题峰会、论坛、年会、学术交流会,地址应在本区内。
(二)质量管理推广成效显著项目:2021年度,申报者围绕弘扬“工匠精神”开展各类群众性质量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国内外各类质量竞赛、技能竞赛,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或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活动,其他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或企业特色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三)科技研发质量管理成效显著项目:申报者在正向科技研发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并行之有效的科技研发质量管理模式,在推动解决技术卡脖子问题和推动科研产业化方面具有示范推广意义。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阶段。申报者于2022年3月10日前向区质量强区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1份、申报视频1份。
(二)评审阶段:质量强区办对申报者及项目进行守法和重复资助查询,并从项目创新性和示范性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评议结果选出入围名单,在“黄埔云质量”上进行公众投票和社会公示。综合得分按照评议结果(占80%)和社会公众投票(占20%)进行计算,综合考虑年度资助项目100万总额,最终确定资助项目档次清单并公告。
(三)资助阶段:年度质量推进示范资助项目享受我区相关政策资助,按照质量强区政策兑现流程进行办理。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doc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推广示范资助项目申报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22205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