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我区“稳企6条”政策有关要求,区金融局拟于近期开通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稳企6条)政策申报,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稳企6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2019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给予最高10万元贴息支持;2019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2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20万元贴息支持。

  其中:(一)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发放时间均应发生在政策生效期间(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8月26日);(二)新增贷款期限必须1年(含)以上,贴息期间为贷款发生日起前6个月;(三)企业可就多笔贷款项目申请贴息;(四)最终贴息金额计算精确到千元(舍去千元位后的尾数);(五)对于同一个贷款项目,如同时符合本区其他贴息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六)因扶持资金发放引起的税费,由申请单位按国家法律规定自行全额承担。;(七)贴息实行总额控制,如果补贴资金超出财政预算,则对贴息项目应获补贴进行等比例缩减。

  二、申报要求

  申请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

  (二)2019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万元(含)以上。

  (三)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8月26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1年期以上贷款(展期视同新增)。

  三、办事指南查看方法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查看,具体链接如下:(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param=7050)

  四、办理要求

  1、申报辅导及预申请。

  (1)根据“稳企6条”政策要求,申请企业需满足2019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万元(含)以上的条件。其中,企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数据需由区金融局会签区财政局提供。为提高政策兑现效率,请申请企业于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8日填写《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稳企6条)预申请表》(模板见附件)(电子版,无需盖章),并将申请表格命名为:**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稳企6条)预申请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gzkfqjrjfwc@gdd.gov.cn。预申报将作为正式政策兑现审核的重要依据,请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预申请表格。

  (2)企业在填报表格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咨询电话:82110902(上午:9:15-11:45、下午:2:15-5:45)。

  (2)申报企业也可加QQ群进行咨询,相关办事指南、申报表格模板详见群文件,QQ群号:809748996;群名称:开发区稳企6条银行贷款贴息申报群。

  2、材料申报。

  区金融局将在收集完预申请名单后会签区财政局,并将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相关名单及政策正式申报时间请关注区金融局后续通知。

  附件: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稳企6条)预申请表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稳企6条)预申请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栏

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成立时间

 

迁入区内时间

(如有)

 

从何地迁入

(如有)

 

经办人

 

手机及

办公电话

 

邮箱

 

二、申请扶持项目信息栏

扶持项目

名称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稳企6条)

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申请期间

2021年度

扶持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埔府规〔2020〕7号)

扶持标准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8月27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1年期以上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2019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给予最高10万元贴息支持;2019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2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20万元贴息支持。

三、贷款情况信息栏

贷款银行

 

贷款合同签订日期

说明:必须在2020/2/27至2020/8/27内

贷款金额

万元

贷款起止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贷款必须存续1年及以上

贷款编号

 

前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

万元

(如有多个贷款项目,自行增加栏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