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党员教育电视片制作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员教育电视片制作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经费:15万元

  4、项目需求:制作一部党员教育电视片,时长约15分钟,聚焦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主题,展现粤剧、广东音乐、广彩、醒狮等广州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呈现广州非遗在新时代焕发出的活力和生机,让全市党员感受广州非遗之美,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激励广大党员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贡献智慧和力量。承办单位需在约定时间内向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交党员教育电视片,并刻印光盘交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5、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0日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具备开展所需的决策、组织和实施能力;

  4、具有制作电视片的专业团队,业团队人员应不少于2人具备媒体从业经验;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市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之间没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递交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报价人基本信息资料,行业相关资质证书和执照等,本项目的制作方案和报价单。 

  2、报价文件须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并派人送达,不接受邮寄快递等其他形式送达。

  3、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14日下午17:00前。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4、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3楼101室。

 

  四、开标、评标、定标

  1、由党员教育电视片制作项目自主采购评审小组对标书当场验证开封,并审核标书内容。

  2、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制作方案、费用报价等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进入评审范围。

  3、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报价高低确定中标供应商顺序,按程序报局领导审定中标供应商。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3楼1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78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