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的单位,请按照《越秀区2020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附电子版,于2020年1月8日(星期三)前报越秀区商务局。
二、申报“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零售餐饮住宿业新增限额以上奖励”的单位,请按照《越秀区2020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零售餐饮住宿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申报指南》(见附件2)要求,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附电子版,于2020年1月6日(星期一)前报注册地所在街道主管部门,街道汇总后于1月8日(星期三)前报越秀区商务局。
三、预通知期间已递交申报材料的企业,不需要再次递交。
附件1:越秀区2020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2:越秀区2020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零售餐饮住宿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申报指南.doc
广州市越秀区商务局
2019年12月30日
(联系人:冼小姐,电话:3761805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六楼6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