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越秀区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办理指南的通知

 

辖区各企业、各商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部署,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6号)及《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11号)要求,现将我区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办理指南予以公布。

如贵企业属于粤府明电〔20206号文第一条明确的可以申请提前复工的五种类型企业,且确有提前复工必要的,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持相关资料向越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提前复工备案。提前复工报备流程详见《越秀区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办理指南》。

                                                       广州市越秀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24

 

  越秀区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办理指南

 

一、申请提前复工企业的条件

越秀区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9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申请在2924时前复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职工健康监测措施健全,建立“一人一档”建档分类筛查机制,已有效规劝来自或去过重点疫情地区的员工留在当地暂不返粤复工。

(三)设施物资到位。卫生防护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齐备,做好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四)内部管理到位。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按照8个一”要求,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二、报备程序及材料

(一)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须至少提前2日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提前复工备案表》(附件1);

2.《提前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3.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含应急预案)(无规范样式,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4.企业员工排查报告(附件3);

5.企业疫情防控设施物资情况表(附件4)。

以上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多页材料还需盖骑缝章。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备案材料以后,对材料齐备的,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进行现场核查;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核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意见;对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二)越秀区辖内中央驻粤及省属企业申请也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

(三)春节期间处于连续生产状态的企业,应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填报《企业疫情防控设施物资情况表》(附件4)及《越秀区提前复工企业情况统计表》(附件5)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即可,无需报送其他材料。

三、受理地址、办理时限及联系方式

为更好保障办事群众的身体健康,减少人员现场集聚,请申请企业备齐材料(需按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业务邮箱:yxrsgxk@163.com,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办理结果电子文档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并电话告知申请企业。

越秀区企业提前复工报备2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8339001583347523(劳动关系科)。

违规提前复工投诉举报电话:83364523(执法一科)。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窗口:越秀区惠福东路483803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四、关于提前复工的其他事项

(一)企业复工后,应当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每日将本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报送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现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防护等相应措施。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企业,必须立即停产,采取隔离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有关情况将由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上报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重点监测提前复工企业,发现不符合规范情形的,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督促相关企业按规范采取防控措施。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责令立即停产。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附件:1.企业提前复工备案表

2.提前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3.企业员工排查报告

4.企业疫情防控设施物资情况表

5.越秀区提前复工企业情况统计表

 

 

点击下载相关附件:1企业提前复工备案表

            2.提前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3.企业员工排查报告

            4.企业疫情防控设施物资情况表

            5.越秀区提前复工企业情况统计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越秀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