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聘请项目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0GZ07QY47
项目名称: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聘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0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聘请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0GZ07QY47
(2)标的内容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2020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聘请项目 |
1项 |
人民币220000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3)简要技术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合法化、规范化,根据《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拟采取竞争性磋商选聘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2020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机构,在该局履行行政职能、重大行政决策、合同起草审核及其他涉法事务等方面,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供法律服务及权益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0年8月29日至2020年9月2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二)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baoming87651688@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020-87651688-401/411 ,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
4.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供应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
联系方式:020-81076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程女士;(采购人)吴女士
电话:020-87651688-179/146;(采购人)020-81076817
附件:F20GZ0747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聘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发布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