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于2021年1月7日(星期四)前将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地市审核)(附件1)、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附件2)、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3)正式报送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一式6份,并附电子光盘。
附件:1.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地市审核)
2.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
3.申报材料汇总表
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6日
(联系人:卢骁,联系方式:3905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