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通告〔2020〕13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创业就业工作,现公开遴选广州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请有意向单位认真对照《广州市公开遴选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评审文件》(附件)要求,于9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8号1507室(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创业服务部)。我局将按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遴选。
附件:广州市公开遴选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评审文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1日
附件
广州市公开遴选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
基地评审文件
2020年9月
广州市公开遴选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评审文件
第一章 公开遴选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创业就业工作,加大对农村电商发展的帮扶力度,落实扶持农村电商创业就业的各项优惠保障政策,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全省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5号)规定,现公开遴选广州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评审。
(二)项目内容:本次评审作为开展广州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工作的依据。
二、遴选人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遴选运营主体资格要求
(一)产权清晰或租赁关系明晰。申请单位应为我省、市人社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二)技能培训能力。为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开展农村产品上行有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农村电商初创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实训),提升创业能力,用于农村电商培训场地不少于400平方米,年培训能力不低于2000人次。
(三)创业孵化能力。有组建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对农村电商创业和从业人员开展跟踪指导;为农村电商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为农村电商初创人员提供运营实训等服务。可孵化创业实体数量达到10个以上。
(四)就业服务能力。能收集和发布本地农村电商人才需求信息,面向劳动者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政策咨询等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实行就业安置或优先推荐就业。具有不少于2个面向社会提供相应就业创业服务的窗口或线上服务平台。
(五)品牌展示能力。提供农村电商品牌交流展示空间,定期举办农村电商项目品牌展示、资源对接以及先进典型等交流推介活动,发挥农村电商在鼓励创业、吸纳就业,助力脱贫奔康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人才建设能力。培育精通农村电商相关知识的人才,进一步壮大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建设工作队伍。
四、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文件发放时间:2020年9月22日
(二)遴选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
(三)评审时间:2020年10月18日
(四)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
五、组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组织人: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华南路148号1507室
联系人:张雨田、孔迦庆,电话:83824461、83816232
第二章 申请须知
一、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函、廉洁承诺书、承诺函、评审要素一览表、证明评审要素一览表各项内容的证明材料及必要依据。申请函、廉洁承诺书、承诺函、评审要素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信息真实可靠。申请文件中凡有涂改之处,都应有申请人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三)申请人应准备一份申请文件正本、10份申请文件副本。每份申请文件须在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必须保持一致。申请文件的正、副本均需打印装订,由申请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申请文件正、副本装入封套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和联系地址,于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申请材料说明
(一)资格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主体)。
(二)技能培训能力情况
近2年农村电商技能培训教师情况,学员情况,培训效果,以及未来培训计划、资源投入等安排。
(三)创业孵化能力情况
近2年导师聘任,孵化项目情况,帮助其申领政府部门扶持政策等情况,以及未来创业孵化工作安排。
(四)就业服务能力情况
近2年提供就业服务,窗口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等情况,以及未来就业服务窗口服务等工作计划。
(五)品牌展示能力情况
品牌展示情况,及近2年各类活动相关情况材料。
(六)人才建设能力情况
近2年人才建设能力有关情况材料。
(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基地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日程安排,以及资金使用规划和绩效预测等。
三、申请受理及评审环节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接收申请文件时检查文件的密封是否完整、封口处公章是否清晰完整,查验申请文件正、副本数量是否齐全。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组织人将不予以受理,并退回申请人。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后,不得修改或撤回其申请文件。
(二)遴选小组负责对申请文件进行公平、公正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三)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以优中选优原则确定1家我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遴选评分不低于60分)。
(四)遴选小组对申请人申请文件中的数据或情况有疑问的,可要求申请人进行现场说明或补充提供相关资料。
(五)在评审过程中,遴选小组认定申请文件载明的数据不真实的,有权对该申请人作无效申请处理。
四、评审结果通知和应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评审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申请人评审结果。
附件:1. 申请函
2. 廉洁承诺书
3. 承诺函
附件1
申请函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贵局关于广州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评审项目的介绍,现向贵方提交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十份。
据此函,申请人兹同意如下:
一、我们同意按照评审文件要求参加评审。
二、我们完全理解评审文件内容并同意放弃提出对评审文件误解的权利。
三、我们同意向贵局进一步按要求提供与本评审有关的任何证据或材料。
申请人名称(公章):
申请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名):
日期:
附件2
廉政承诺书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贵局组织的广州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评审,现作出廉政承诺如下:
一、承诺不向贵局相关负责人输送任何利益。
二、承诺不将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工作与贵局相关负责人在本基地亲属的业务、收入等挂钩。
三、承诺接受贵局就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工作的廉政监督。
四、对出现被查处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诺接受贵局取消参加评审资格的处置。
承诺人(单位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名):
日期:
附件3
承诺函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贵局组织的广州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评审工作要求,现作出承诺如下:
一、我们在本次评审中所使用的数据均为真实,并对由于数据不实造成一切后果负责。
二、若我们在本次评审中获通过,将严格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全省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5号)要求开展工作。
三、根据要求,按时报告广州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诺人(单位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