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有关企业:
现转发《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6年商业网点建设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附件1),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标准
(一)推进商业功能区(街)智慧化建设。对各区智慧商圈建设的有关公共平台建设、智慧化智能化提升等项目,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的奖励,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鼓励大型零售商业项目建设。对新建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改造、扩建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的奖励,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专业市场改造提升。对新建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改造提升投资额2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 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的奖励,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支持专业市场数字化转型。对应用大数据、云计算、 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形成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推动专业市场创新提升的项目,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的奖励,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本奖励资金有数量限制,受广州市级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对经评审符合条件项目,广州市商务部门根据广州市级财政下达资金预算,结合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 申报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在广州市实际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相关单位。
2.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有效性、合法性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承诺。
4.不接受2家或2家以上的申报单位联合申报。
5.参与“支持专业市场改造提升”“支持专业市场数字化转型” 方向申报的主体,须已纳入广州市全市专业批发市场名单,积极参与promarket系列活动优先。
(二)申报项目要求
1.《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支持商业网点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6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该文件可在广州市商务局官网(http://sw.gz.gov.cn/)查询下载)对项目建设期有要求的,按《若干措施》要求,对项目建设期未有要求的,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于2026年4月底前完成。
2.项目资金到位,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建设规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备相关文件。
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域范围内。
4.项目投资单位与项目申报单位一致,即相关申报材料和发票中的单位与申报单位为同一单位。
5.项目投资额(建设期3年的,2023年5月至2026年4月;建设期2年的,2024年5月至2026年4月),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安装、平台系统开发、岗位培训、监测统计等与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将土地出让、征地拆迁以及人员工资、运营水电费、设施维护等经常性开支纳入到所申报项目的投资额。
6.符合《若干措施》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若同时满足广州市多个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选择,但不得重复获得奖励、补助,另有规定的除外。
7. 同一企业近三年已获得过两次本专项资金扶持的,原则上不给予支持。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
(二)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发动申报。项目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4份)于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至白云区政务中心或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科园分中心(地址详见附件4)。完整的申报材料(PDF)扫描版本发送至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商贸发展科邮箱:kgsxslk@by.gov.cn。
(二)项目审核。广州市商务局接收项目申报材料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开展项目查重,确定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
(三)资金拨付。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要求印发资金拨付通知,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6年商业网点建设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16日
(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0-86055201;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科园分中心联系电话:020-66286690;白云区科工商信局联系人:陈碧瑜,联系电话:020-80736069,邮箱:kgsxslk@b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