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市属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属地申报原则,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通知》附件),通过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人民政府盖章同意后,明确推荐顺序正式向我局进行申报推荐。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企业要深入调查挖掘,加强组织发动,严格审核遴选,切实推荐在中国历史或行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标志作用的优秀工业遗产项目。要指导遗产所有权人对照申报要求认真梳理申报材料,突出展现遗产的价值特点,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U盘一份)请于5月13日前报送我局(生产服务业处)。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docx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9日

  (联系人:徐济光,联系电话:83123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