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7号)要求,请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等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对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按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提供材料,制作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2),填写《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承诺函》(见附件3),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扫描制作成电子文档,项目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且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报所在区的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5)初审。

  (三)严格禁止融资方通过关联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签订合同、甚至虚构不真实的应收账款。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审核,加具审核意见和盖章后,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五)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将项目分别汇总后,将项目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综合楼703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zhangl_jmw@gz.gov.cn。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在评审过程中,未及时按照评审机构要求补充材料的,视作不符合申报条件。

  (六)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和“广州工信”微信公众号下载。

  三、奖励资金的使用

  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7号).pdf

  2.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封面(样板).docx

  3.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承诺函(样板).docx

  4.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引.docx

  5.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xlsx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3日

  (联系人:张良,联系电话:8312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