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各区教育局,市教研院,局属各中职学校、局管各民办中职学校:
为做好2021年广州市中职学校市级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职业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高度重视市校两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根据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和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发展方向,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中职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提升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教育部专业教学标准等文件精神,把握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方向,打造国家优质学校、优质专业和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和“双精准”示范专业为目标,选取有基础、有价值、能够形成学校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课程,科学规划和建设市校两级精品课程,对接我市战略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需求,推进专业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提升育人质量。
二、对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重点推进专业群和示范专业建设
(一)精品课程建设是中职学校开展专业群建设的重要抓手。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和培育单位,要选取对于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具有重要价值的核心专业群平台课程申报建设精品课程,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和实施,对接“1+X证书”制度,构建具有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模式、教学模式,建设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资源库、在线精品课程,形成省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的标志性成果。其他中职学校要根据我省关于中职学校专业群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把握正确方向,建设市级精品课程,提升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二)精品课程建设是是省市示范专业内涵建设的主要内容。已立项建设的省市示范专业的学校,要努力将凸显专业特色和育人价值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成为市级精品课程,进一步提升示范专业的内涵水平和办学质量。
(三)学校拟规划建设的市级示范专业、重点建设的新专业,要选择有核心价值的课程,申报精品课程,进行重点建设。
(四)各校要根据中职升学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着力打造对学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校级精品课程,条件成熟再申报市级精品课程。
(五)各单位要根据广州中职教育国际化的要求,开展国际合作课程建设,服务广州经济发展,推动广州职业教育经验和成果“走出去”。
三、积极开展精品课程申报工作,打造中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品牌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我市中职学校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对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打造办学品牌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精品课程建设的领导和保障机制。
(二)尚未申报立项建设市级精品课程的学校,要高度重视,力争年度有所突破。各区教育局和市教研院要进一步加强对中职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支持指导,我局也将加大对各单位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
四、掌握精品课程申报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一)年度市级精品课程立项申报的具体要求如下:
课程建设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发布〈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的通知》。立项建设的市级精品课程,可选择国家级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也可自行建设高质量的网络课程平台。相关课程、教学资源建设要结合《2021年省中职质量工程在线精品课程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建设完成后,课程既能够线下实施,也能够线上实施,也可以线上线下结合实施,使课程既可以用于日常教学,同时满足教师线上教学、学生线上学的要求。通过平台建设,拓展学校教育教学空间,扩大优质教学资源受益面,助力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
精品课程建设要聚焦 “三教”改革要求,开展线上学习模式研究,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实现学生个性化学习、弹性自主学习。教师能通过网络课程实施平台掌握学生的学习数据,调整教学方案,实施教学改革,建立多元化,探索线上和线下融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的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
精品课程要对接主流生产技术,吸收行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校企合作开发课程。要建立三年大修订、每年小修订的课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要对接国家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要求,建设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教学设计等课程资源。要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创新教材学材形态,建设科学严谨、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形式多样、扶持线上线下学习的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教材学材。
(二)在课程选择上,与《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立项建设精品课程情况信息表》(附件5)中所列属同一专业同一方向、内容相同的课程,内容、形式、目标定位没有根本性变化和创新,原则上不再立项。同一课程如果分属就业方向、升学方向,与已立项课程不重复,可申报立项。
(三)申报课程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教师系列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
2.学校专业负责人、专业或公共基础学科教研组组长:
3.学校重点培养的专业、公共基础学科带头人(40岁以下)。
符合条件2、3的课程负责人必须具备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需学校提供正式盖章的聘书、认定证书或证明的扫描件。此外,课程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相关佐证材料。立项重点审核业务能力、取得的业绩成果。
(四)各申报学校按照附件1-4做好年度市级精品课程立项申报材料准备。申报工作其他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1〕51号)和《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指南》(穗教职成〔2012〕9号)执行。
(五)请申报学校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盖章确认的纸质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其它申报材料(附件2、3、4及申报课程负责人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广州市教育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张燕燕老师收,联系电话:83357508,13631373194。
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同时报送至邮箱gzchk@163.com。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和PDF版,PDF版为盖章扫描文件,相关文件分别放在“word版”和“PDF版”文件夹,再放入“学校名+2021年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资料”命名的总文件夹,课程负责人佐证材料的PDF版扫描件单独放在位于总文件夹中的“课程负责人佐证材料”子文件夹中)压缩后报送。
附件:
1.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2.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联系人信息表
3.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4.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校级精品课程备案表
5.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立项建设精品课程情况信息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教育局职成处 杨诗璇,22083694;市教育研究院 陈 凯,8335617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