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局、市属有关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结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21〕1507号)有关要求,现就2022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攻城拔寨”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报要围绕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1+1+4”工作举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十四五”规划落到实处,扎实把握当前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机遇,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促投资稳增长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巩固我市经济稳中向好态势。
为提高编报效率,2022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市“攻城拔寨”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原则上省重点项目从市重点项目中筛选,市重点项目从市“攻城拔寨”项目中筛选。
(一)项目领域。
1.基础设施类项目。重点谋划一批有利于建成世界级空港、世界一流港口、世界级铁路枢纽、华南公路主枢纽、轨道都市圈建设、智慧城市群的“两新一重”、航空、航运、铁路、城际轨道、地铁、轨道交通站场综合体、高快速路、市政路桥、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现代产业类项目。重点谋划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项目,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3.社会民生类项目。重点谋划一批符合我市发展规划,能够推动我市教育、医疗、文化、卫生、民政、居民保障领域,加快建设高水平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美好生活城市典范的项目。
4.生态环保类项目。重点谋划一批水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等生态环保类项目。
5.城市更新类项目。重点谋划一批投资额较大、项目成熟度较好的旧村旧厂改造、老旧小区微改造、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专业市场升级改造等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项目。
(二)分类编制。
1.“攻城拔寨”项目计划
围绕持续推进重点项目“攻城拔寨”行动目标,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促投资稳投资的重要抓手,坚持稳中求进、滚动接续、统筹推进的原则,将全市范围内投资体量较大、通过努力有望加快推进的项目一并纳入明年的“攻城拔寨”项目计划,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力争为全年实现投资预期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形成“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重大项目滚动发展格局。
项目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已列入2021年“攻城拔寨”重点项目计划的全部项目(已竣工或明确取消的项目除外);②拟列入各区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含预备项目);③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④已获中央、省级财政预算支持的项目,专项债券项目,国家重大建设用地保障项目;⑤纳入市相关规划、计划、方案明确2022年、2023年重点推进的项目(已列入“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项目清单的并计划在2023年之前启动实施的项目需确保纳入2022年重点项目计划予以统筹推进);⑥市、区政府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的其他项目。
2.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在“攻城拔寨”重点项目基础上,结合“十四五”规划纲要、市委、市政府最新工作部署和重大产业项目招商成果,进一步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围绕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取得决定性重大成就、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增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功能目标,从行业代表性、技术先进性和投资拉动力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在各领域优先选择一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带动性强的龙头项目和重大项目,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报人大审议后印发实施。
3.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在市重点建设项目基础上,围绕精确扩大有效投资、重点领域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选取一批对全省高质量发展、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有重要支撑作用,且实施条件较为成熟、需国家和省加大资源要素保障的重要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及民生工程项目,争取纳入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申请省重点建设项目需符合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报要求,申报项目至少符合以下一项基本条件:
①由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的重大项目;
②项目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或省发展规划及省委、省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③项目列入国家级相关文件,或省委、省政府及省重大战略领导小组印发或同意的文件;
④对全省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有重要支撑作用、且本行业中建设规模较大(需达到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明确的规模要求)、需省平衡建设条件的重大项目。
2021年省、市、“攻城拔寨”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所列项目,除已建成或终止建设项目外,经原申报单位继续申报,原则上续列为2022年项目,保持建设延续性。因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调整市场发生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原申报单位应当作出书面说明,提出退出计划的申请。
二、编制要求
(一)编报内容要求。
1.申报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竣工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前期项目。竣工项目是指预计2022年能按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年内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已经开工建设,2022年继续实施尚未能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未完成项目施工手续办理且正式开工建设的项目,不列为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是指已基本完成各项报批手续,各项开工建设条件已基本落实,计划在2022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项目应列为新开工项目)。前期项目是指建设方案已确定,2022年重点推进前期工作,争取2022年底或2023年开工建设的项目。
2.各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建设进展、项目建设计划、建设期内年度投资强度等因素,科学确定2022年建设内容,准确测算年度计划投资额(年度计划投资额是指与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相匹配的实物工程量),切实做好项目计划中的计划投资额、节点计划等相关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计划科学合理。各市属国企承担的项目应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衔接一致。
3.申报的项目应根据项目进展,确定合理的建设起止年限。其中,开工时间是指办理完成施工许可手续(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并正式动工建设的时间;竣工时间是指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建设,投入生产或项目交付使用的时间。
4.项目资源要素需求应与各相关部门充分衔接。其中,2022年财政资金需求和政府债券资金需求应与市、区两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做好衔接;2022年用地用林用海需求应与规划和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做好衔接,杜绝重点项目新增违法用地;2022年社会化融资需求(银行信贷需求)应根据项目实际融资计划据实填写,以便后续统一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支持。
(二)申请列入2022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项目基本条件。
1.优先考虑已纳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的重大项目。
2.项目总投资和建设规模不设硬性要求,从行业代表性、技术先进性和投资拉动力等方面综合考虑。
3.项目原则上必须为单个项目,不得打捆打包。产业园区类项目要落实到每一个子项目。
4.纯房地产(住宅)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三)申报方式与材料。
1.申报方式
2022年重点项目计划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1)申报列2022年市、“攻城拔寨”重点项目计划的,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广州市重点项目管理系统(IP地址:59.41.9.152)进行网上申报,从系统提交后导出申报表,作为申报书面文件一并报送,未在系统录入项目视为不申报(申报流程见附件1)。
(2)申报列省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在录入广州市重点项目管理系统后,项目业主单位(或代建单位)还应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21〕1507号)(附件4)的要求,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k.gdtz.gov.cn/)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完成后提交同级发改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区级项目请先提交至各区发改部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5日,操作指南见附件5)。
2.申报材料
①广州市2022年市“攻城拔寨”重点项目计划申报表(申报表应明确是否申报列省、市重点项目计划,从填报系统生成导出);②项目概况(应包含项目所在地、项目实施意义、项目定位、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等内容,400字以内);③申报省重点项目的,还需按要求提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和建设用地、环评批复等相关文件(如有,提供复印件)。
三、责任分工
①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报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梳理汇总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情况,形成2022年省、市、“攻城拔寨”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草案,并按程序上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审定。
②市各有关部门负责汇总本部门主管或牵头项目(含行业管理的市属国企投资项目),梳理形成本部门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并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的区发展改革局;市属国企汇总本单位项目报送项目主管部门,也可直接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建设内容及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额等内容请先与主管部门协商一致。
③各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汇总本区主管(牵头)项目和中央、省驻穗机构在我市建设项目。请各区发展改革局做好辖区内重点项目的摸查工作,按照“应报尽报”原则,对照上述要求,梳理形成拟申报2022年重点建设计划项目清单,并抓紧开展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报工作。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要求
请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局在9月2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提交工作后,于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所负责的《2022年市“攻城拔寨”重点项目计划申报表》(表格样式见附件2,填报说明见附件3)和其他申报材料正式报送我委(重点项目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g_jcb@gz.gov.cn,邮件名称统一为“2022年计划申报-部门名称”。申报表格请在我委网站(网址:www.gzplan.gov.cn)“网办窗口”--“表格下载”专栏下载。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高度重视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抓紧梳理一批拟纳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的重大项目,以及拟纳入市“攻城拔寨”项目计划加快推动的项目,深入摸查项目情况,按照编报原则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与我委对口专业处室的沟通衔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
专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2022年攻城拔寨项目申报系统操作说明.doc
附件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21〕1507号).pd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联系人:陈健、林于莎;联系电话:83123687,83123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