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财字【2019】1号),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请于2019年8月1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我局(合作处),另将企业的申请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zuosong@gz.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专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8月6日
(联系人:李祚松,联系电话:81098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