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字〔2019〕9号),现将我市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支持时段、支持内容、依据和标准支持重点、支持时段、支持内容、依据和标准详见粤商务服字〔2019〕9号文(附件),其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申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资金采取书面申请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以及EXCEL电子表格,送至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情况、申报材料(一式3份)和EXCEL电子表格于8月23日前送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单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统一使用A4纸胶装,在侧边标注企业名称。

    (二)同一个企业(单位)申报多个项目,需按材料要求分项目申报,在封面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申报材料需编写目录和页码,按目录顺序装订,不同内容用有色纸相隔。合同与对应的单据证明应装订在一起。

    四、联系方式

    (一)重点服务进口。联系人:许峰,电话:88902016,邮箱:xufeng@gz.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1205房。

    (二)技术出口。联系人:林贵汕,电话:88909429,邮箱:linguishan@ gz.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1205房。

    (三)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联系人:牟莉,电话:88902831,邮箱:muli@gz.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1205房。

 

    特此通知。 

 

    附件:(粤商务服字[2019]9号)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pdf

     附表.xls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