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指南》(附件1)、《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事项)申报指南》(附件2)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8月13日(星期二)前按照《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指南》中“四、申报材料、程序及要求”的规定,将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材料一式5份;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数据光盘3份;可编辑的附3、附4电子数据1份)报送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将推荐意见、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材料一式4份;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数据光盘2份;可编辑的附3、附4电子数据1份)于8月15日(星期四)前报送到市商务局对口联系处室。
(二)申报项目的服务对象须为国家或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内相应产业,我市已认定的国家或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对应产业类别以及市商务局对口联系人详见附件3。
二、关于茧丝绸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8月13日(星期二)前按照《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事项)申报指南》中“五、申报材料”的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报送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将推荐意见、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8月15日(星期四)前报送到市商务局(贸发处)。
三、联系人及电话
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联系人:周来鑫(对外贸易发展处),电话:81096078;王媛(对外贸易管理处),电话:88902889;汪新发(服务贸易处),电话:81097576。
茧丝绸事项联系人:杨青(对外贸易发展处),电话:81045263。
附件:
1: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指南.doc
2: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事项)申报指南.doc
3:广州市国家或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产业类别及联系人.docx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