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8〕283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核对申报信息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1967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所有参加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企业,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对本企业的申报数据和相关附件材料进行逐一校核、修改完善,确保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的申报信息完整、准确,不影响后续专家评审等环节。省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系统校核功能于2018年9月20日12:00开放。
二、对2018年9月21日17:00前完成申报信息校核,确认提交或者修改提交并经我市市区两级科技部门审核的申报企业,列入第一批评审推荐企业,未及时提交的列入第二批次评审;2018年9月29日17:00前完成申报信息校核,确认提交或者修改提交并经我市市区两级科技部门审核的申报企业,列入第二批评审推荐企业。
三、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科技部门有问题请联系市科技创新委高新处(省市区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核对申报信息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