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信函〔2019〕354号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4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于2019年3月26日前将推荐函、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报告(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