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0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15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库的申报工作,于2019年8月12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按一式两份推荐至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并提供电子版。

加快工业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项目、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中的清洁生产技改项目应提交如下材料:项目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投资的股东决议和资金筹措证明、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承诺书、绩效表、汇总表等,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等)。

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中的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应提交如下材料:企业基本情况表、“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优越标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证书复印件、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2020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pdf

粤工信节能函[2019]152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0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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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