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委、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公共海外仓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60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7月18日(星期四)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及光盘(一式7份)送我局(电子商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公共海外仓认定工作的通知.zip》(粤商务电函〔2019〕60号)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7月7日
(联系人:陈瀛,电话:81098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