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关于开展2019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19〕60号)(附件1)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消费函〔2019〕639号)(附件3)要求,为做好我市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范围内印染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广东省印染、再生化学纤维(涤纶)、粘胶纤维等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省工作指南》,附件2)开展工作,及时了解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印染企业的申报意愿,以自愿为原则,认真如实填报。
三、各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企业对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填报指南》(附件1-2)要求,填报《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1-1之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以及提交《省工作指南》(附件2)中“申请公告企业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所需证明材料和企业诚信承诺书(盖章),并于3月2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报送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与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企业沟通,对企业情况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出具审核意见(盖章),于3月28日前将申报核查意见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局(装备工业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9 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8日
(联系人:曾文,联系电话:83527119,邮箱:29143142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