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发改高技〔2015〕42号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参股
孵化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参股孵化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反映。
附件: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参股孵化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5年7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