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的函》(商办安管函〔2025〕456号)工作部署及广东省商务厅有关通知要求,商务部拟继续开展2026年度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我市范围内有关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案例应紧密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设》关于推动贸易创新发展等部署要求,对开展技术贸易实践中的创新方式方法、典型经验做法、取得实际效果等进行详细描述,能够反映技术贸易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突出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从事技术贸易的企业、机构等法人,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有突出作为,在市场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在技术进出口方面具有丰富实践,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案例可包括技术引进、技术出口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形式,应聚焦技术进出口过程中的优秀做法和创新模式,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示范推广价值。重点领域包括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绿色低碳与新能源、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新材料、消费与商业科技、智能海洋工程与装备等。申报案例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禁止进出口的技术。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PDF扫描件电子版。案例材料应包括案例简述、主要做法、实践成效、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内容。案例材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完整且适宜公开。

  三、申报程序

  (一)请相关申报单位、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26年1月17日(含)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及PDF扫描件电子版送至广州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202室)。

  (二)广州市商务局将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广东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择优统一向商务部推荐。

  (三)商务部将牵头组织开展资料审核,专家从中选择一批优秀创新实践案例,以适当方式对外发布和宣传推广,具体相关工作以商务部通知为准。

  另2025年度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已通过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官方网站发布,供参考(网址:https://www.csitf.com/newsDetai?id=4674&type=1)。

  附件: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申报表.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26年1月9日


  (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8890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