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区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区律工委共同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活动邀请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与村居法律服务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陈律师担任主讲。区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乡村振兴与村居委及区律工委部分委员,全区80余名律师参加讲座。

  讲座中,陈律师从立法背景切入,结合生效判决、典型案例与法律修订沿革,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了系统梳理与逐条解读,引导与会人员围绕“监督指导与监督管理的法律边界”“股权固化与新法的衔接”等议题展开深入思考。在互动交流环节,参会村(社区)法律顾问踊跃提问,就法律如何在规范农村基层治理、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进行了热烈探讨。

  区司法局要求,一是全体村(社区)法律顾问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与基层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投身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二要精研业务,持续学习研究涉农法律法规,夯实专业根基,提升实操能力,着力增强涉农法律服务的专业性。三要主动作为,深入基层回应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切实发挥好“法治参谋”和“桥梁纽带”作用。

  本次讲座进一步深化了番禺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法治内涵与实践路径的理解,有效提升了涉农法律服务的专业能力与适用水平。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携手市律师协会与区律工委开展相关专题培训,持续赋能律师专业成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注入坚实法治力量。

  (区司法局)